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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朱晓剑 笔名:小朱快跑 地区: 四川-成都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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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公社记
(作者置顶)
读书公社记
买书已经有好多年了。杂七杂八的买,后来,觉得有些书没有意思,就扔掉了。在我,读书不过是兴趣,是娱乐,谈不上学问。看见有的朋友看书按着专题来,我只能有钦佩的事了。做不来,所以谈不上有什么成绩。
前两年,因为在一家读书类的报纸,就结识了更多的读书朋友。他们读的书好自不必说,也常常指导我看一些书。这才发现,于读书一行,我不过是个门外汉。想想流沙河先生的愿做职业读书人的想法,好是好,就怕自己没有那个信心坚持下来。
幸赖大家的支持,这几年多少算读了一点书。在这就不一一列举名单了。
且说前几天,送南北兄出成都,忽然有了想开网上书店的想法,于是,就咨询周围的朋友,他们都觉得是好事(他们的话说因为你多少懂点书嘛),后来,就找想书店的名字,米兰天才、采薇采薇等朋友都给予了很好的建议。比如晓剑书阁、转朱阁、天涯书坊、诸葛阁、流金书堂、深柳书院、书圈等等,都是我极喜欢的名字。但后来,还是采用了读书公社,所谓公社,即一种互助读书的形式,大家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也是一件乐事,毕竟现在每年出的书数万种,可读的书有多少?实在是个未知数。
按着我的设想,读书公社,与其是一个网上书店,倒不如说是书友间的交流。
读书公社,刚刚起步,还需要更多的朋友参与,支持,在这里互相交流,寻找好书,就是它的宗旨了吧。
http://www.kongfz.com/bookstore/bs_index.php?bs_id=5350
早市的魅力与狂欢
让漂泊的灵魂回归—《等等灵魂》
让漂泊的灵魂回归—《等等灵魂》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信息传递越来越快,商业化离我们每个人是如此之近,各种压力也是紧跟而来。从来没有哪个时代有这样的快节奏。李佩甫在他的新作《等等灵魂》中,所描述的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同时,也是他的官场小说到商场小说的转型之作。
小说以转业军人任秋风回家开始的,随后一连串的意外事件让他选择接手一个濒临倒闭的国营商场。凭借着大胆的创意、过人的公关能力和卓越的商业才能,加上“商学院三枝花”的辅助,任秋风领导的“金色阳光”奇迹般崛起,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超级商场集团。从此任秋风的性格随着事业的转变也发生了变化。盛极而衰,“金色阳光”即如此,随着事业渐抵巅峰,领导层迷失了灵魂,在权力欲驱使下,盲目拓展,要建一座全球最高、象征着“金色阳光”巍巍大业的“摩天大厦”,但“魔天大厦”在打地基的时候却遇到地下暗河,不仅破坏了原规划,还成为一个吞噬金钱的血盘大口,由此激发各种矛盾,导致“金色阳光”资金链的断裂……任秋风性格的转变,是商业的魔力,还是人性的问题?李佩甫并没从这个角度去探讨,反而是用更多的视觉去看企业的系列变迁。
上官云霓、江雪、陶小桃是“商学院三枝花”,由于出生背景的不同,三人的性格也不同,在“金色阳光”共事的过程中,原本友好的同学关系也因各自的利益变得陌生。上官云霓嫁给了任秋风,但在她怀孕期间,江雪却与丈夫发生了关系,而江雪与陶小桃则存在着由来已久的矛盾,事情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直到陶小桃、上官云霓相继离开“金色阳光”。此时,商场表面上是风光一时,却是危机重重,江雪在这样的情况下,最终也选择了离开任秋风,“第一商业帝国”不复存在,而任秋风也不知所踪。
在我看来,这不是一本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商战小说。李佩甫的小说优势在于他能以精微、冷峻的笔法把权力欲写得力透纸背,在展示中原文化的同时,将其中的某些因子一样展现,比如权力与欲望,这在《羊的门》、《城的灯》中都有所表现。在《等等灵魂》中,他所要描述的权力欲,正是当下一些企业发展中之所以大起大落的因由,它们不是缺乏发展的魄力,而是缺乏支持这种魄力的思想,不能从大的环境看问题,常被胜利后的假象所蒙蔽。从这个角度看《等等灵魂》,揭露的深刻,而富有寓意,可以说是“中国商界病相报告”。
全球化、商业化正在成为时代的标志,而由此引出的灵魂走失、价值错位等现象是值得警惕的,是我们在商业化进程中应反思的,李佩甫对此不仅给予关注,更是将它上升到应有的高度,这正如印第安人说的那样:别走得太快,等一等灵魂。让漂泊的灵魂回归,我们才会在商业中找回自我。
《等等灵魂》李佩甫/著 花城出版社2007年1月版 定价:30元
陈子善的素描
陈子善的素描
爱书人,没有不知道陈子善的。大抵是因为他对于张爱玲的研究,如果没有他的发掘,我们大概对张爱玲还是很陌生的。我们常常说,现代文学多么的没劲,研究似乎也研究不出个什么名堂,是因为我们仅看到现代文学的轻。而近年来,随着陈子善研究张爱玲,止庵研究周作人,眉睫研究废名,谢泳研究自由知识分子,多少才显示出现代文学的波澜壮阔,与今天的文坛的状态不晓得高了许多呢。
因为研究现代文学的缘故,陈子善结识了不少文坛大家,掌故倒也不少,如他记录了施蛰存对于张竞生成名作——《性史》的评价:“此书‘不灵’,有招摇撞骗之嫌。此书显然受当时西方正盛行的弗洛伊德等人学说的影响,这类书在西方也出了不少。张竞生此书轰动三四个月后也就过时了。”可以说,这是同时代的人相对客观的评价,而事实上,包括《性史》在内的不少埋在灰尘里的书,经过今人的重新包装和有意炒作,依然在享受着“巨著”、“划时代”等待遇,借以蒙骗读者。由此可见,文坛闹剧不是自今日始也。
不过,在《素描》中,他没卖弄这些,也未必这样做,一个学者的风度在书中可谓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他在怀念篇中,记录的都是已经去世的文学家,有巴金、夏衍、施蛰存、周而复、林淡秋等,说来,应该是很值得记录的事情,但写来都有股淡淡的味道。
而这,正如陈子善在序言中说,“我的‘素描’,只记下了我所感受到的他们的音容笑貌,我所体会到的他们的道德文章的某些侧面,而且,只能是某些侧面,绝不是全面评价。” 当然,想借此发掘一些鲜为人知的文坛史实,提供一些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的线索,这样的野心也是有的。
而在下半部分的交游篇中,写的大都是如今依然健在的作家学者,余光中、王蒙、陈村、苏童、龙应台等,可以说个个大名鼎鼎。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作者的交,更能通过这些文字看出他的性情了。好玩的人,大都是不拘于言行的,其中有些篇章让我想起了与冉云飞兄的交流,话不必多,语也未必正,倒是那么随意地点了一下,就恍然明白。与这样的人来往,大都是有意思的事情。偶尔也想把这些记下来,但到底觉得自我欣赏还可,拿出来示人,倒会闹出什么笑话来。看别人的去,多少可以弥补这样的遗憾的。
说来,写人是不大容易写得好的,即便是素描也需要几多的功夫,在读交游篇时,多少觉得还不够好,至少应该写点不同的地方的吧,所谓交游,就是写一写吃喝玩乐,也要好玩一点才好:王蒙爱猫,苏童爱笑,如此的说来,太失于一般了。蔡澜写这样的东西再拿手不过,哪怕是“哈哈哈哈”一笑也是有些意味深长的。我猜想,陈先生的用意可能是不在乎这个,不过是素描嘛,留下第一手的资料,足矣。王国华兄云,这类文字,适合当作趣闻在报纸上发表,却无法解渴。深以为然。
《素描》陈子善/著 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5月版
那些原始森林中的古怪精灵
那些原始森林中的古怪精灵
现代人似乎属于迷茫的一代,因而更倾向于自然主义,在这样的状态下,满街满巷就都是环保主义、原生态的声音,事实上,我们的生活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但我们无暇顾及这个,我们很难用“原生态”这个词来概括我们的生活,现代都市的繁杂早把它抛的远远的了。不过,这挡不住我们热爱原生态的生活。比如我手头上的这部有关神农架的《金丝猴部落》就是。
古清生以前写美食,很好玩的吃法对一个不能到处游走的家伙,绝对是一场场盛宴的了。我记不得那些文字是多次阅读的,反正是看了又看。美食也是讲究原生态的,但在今天,我们离原生态越来越远,因此,只能靠想像来理解先人的生活,那个时代是原始的,没有被各种垃圾破坏掉的,尽管在许多人看来,可能是很没劲的生活吧,于我却有兴趣钻研。有一段时间,我就特喜欢看这方面的东西,比如科教片,比如动物世界,比如各种探索,总让我看的兴趣昂然。
神农架地处大巴山褶皱地带,是中国地理区划第二级和第三级阶梯的过渡地带,对于不少人来说,是一个神秘的地区,前几年传言那里有野人,有不少怪事发生在那里。不过,更为引人关注的则是金丝猴,它们是从亿万年前延续下来的古老珍稀物种,由于它们远离人类,使得它们的世界几乎不为人类所知。神农架金丝猴保护研究中心的科考人员历经10多年的艰苦探索,终于走近金丝猴,创造了人猴和谐共处的世界性奇迹,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揭开了金丝猴社会的神秘面纱。而作家古清生三度深入神农架丛林,同科考人员一道观察、记录和领略野生动物的原始生态,捕捉金丝猴日常生活的美妙场景,深度发掘和描述一个真实而非凡的动物社会,并用珍贵的镜头展现了许多令人惊奇的瞬间。
金丝猴的生活,比如金丝猴社会是一个没有王的,由多个一夫多妻家庭和全雄单元组成的部落;它们有着较为复杂的语言和情感表达方式。当这些呈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还疑心古清生是不是搞错了,但在古清生的笔下,仿佛在神农架的现场一般,看它们的生活状态,还是蛮好玩的,这些森林的精灵让我想起峨眉山的猴子,它们与人们戏耍,常常逗游客,不过,一不小心,它们会把你戴的帽子或食物抢去。
据专家介绍,整个神农架生态系统创造的价值,是任何世界上最先进、最科学的工业、农业体系都望尘莫及的。如果说神农架是金丝猴的圣地,怕是也过分的吧。在看完这本书时,我不免担心,如果开发或保护神农架不当,也许这些古怪精灵的动物某一天会从我们的视野消失的。这样的教训我们在其他动物身上见证过的,但愿它们在现代生活方式下,依然能有自己的群落,并会成为我们反思现代化进程的标本。
《金丝猴部落》 古清生著 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7年4月版 定价:36元
跟着名人游都江堰
心灵的召唤
岁月的指纹
前段时间,连续读了两本跟红色有关的书,一本是《我的名字叫红》,作者是今年新科诺奖的得主奥尔罕·帕慕克,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去读他的,而是早就买了回来,被小说的氛围弄迷糊了,就放下了,在得了诺奖之后重又拿起,感觉就又有所不同。另外一本就是《完美的红》,作者格林菲尔德讲述了红色在欧洲的不同的发展时期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另我感兴趣的是,里面也提到了一种“土耳其红”,不免浮想一番,比较二者的来龙去脉,这样的阅读,于我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红色的含义是繁复的,就如同它被人类接受的过程。早先的文化里,红色代表的是神圣。比如石器时代生活在欧洲的尼安得特人用红色的赭土石来埋葬死去的伙伴。克鲁马努人也是这么做的,他们也用这种富含铁质的矿石来描画洞穴里的墙壁。在古代的中国,红色被看作一种幸运的颜,繁荣与健康的标志。在阿拉伯世界里,红色有时候被解释为一种神之恩宠的表示,有时候则被分析成一种被诅咒的符号。不管怎样,它都被当作是一种男性的颜色,是热度与活力的象征。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红色是一种享有崇高地位的颜色。在古埃及,红色被认为是危险的预兆,是献给骗神塞思的圣物。在古罗马人的心目中,红灯等同于圣火。如此的对比,我们就不难理解人类对于红色的情结了。
在欧洲的一些地方,红色不仅象征着高贵、权威,更是带动了社会文化的风潮,而由此引来的染料行业的发展是也是颇具革命意义的。在意大利,受当时的经济的影响,染料行业的发展是缓慢的。不特如此,《禁止奢侈法》的制订更是增强了颜色与等级的联系。这样的分类法现在看来,显然是不合乎道理的。不过,后来这种景况好了许多,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为他们是颜色的制造者。这时,为了行业的持续发展,自然要采用诸如垄断等手段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染料行业。
红色是太阳的颜色,国家予以重视,作为红色的制造者染工就要想尽办法来满足市场的需求--那时还没有完善的市场,仅是供应宫廷大臣而已,但在欧洲缺乏制造红色的原料,茜草虽然是当时欧洲最受欢迎的红色染料,但亦有不小的缺陷,而海石蕊与巴西木都不大可靠。而橡木胭脂、圣约翰的血和亚美尼亚红都一直是染料的宝贵来源,由此引发的资源争夺势在难免了。
欧洲发现美洲的同时,他们也意外地发现了胭脂虫红染料。多个世纪,西班牙一直保持着对这种染料的垄断,由此引发了海盗、间谍,甚至不惜战争。此时,胭脂虫红染料不仅是一种原材料,更是由于它的价格的高昂,成为帝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缘故。而后来的关于红色的争夺就更激烈了。这是人类对于完美的红色的追求的见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间的流逝,红色并不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对于红色的追逐才回复到一种平静状态。当然,时尚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对于红色,在不同的时代就有着不同的观点,一本美国在1866年出版的《礼节指南》中就声称“穿得花里胡哨但华而不实的颜色,这是非常差的打扮。” 它甚至建议说,在“获得良好教养的人”之中,流行更加柔和的颜色。红色,不仅是激情的,也是隐秘的,不是“文雅的标记”,这种偏见一直持续到20世纪,这种颜色禁忌在小说、电影或戏剧中都有所表现,为了安全,大多数人坚持选择柔和的色彩。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当然是少了许多色彩选择上的禁忌。
细细考察红色的历史变迁,如果要用什么来形容它的话,它对于人们来说,就像岁月的指纹一般,细密而深刻,这也正如在书中的后记所说的那样:红色能加速我们的心跳,加快我们的呼吸。人类内脏的活动表明,尽管胭脂虫的时代已经结束,但红色仍然留在我们的血液里。
《完美的红》[美]埃米·巴特勒· 格林菲尔德/著 韩富春/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 定价:22元
此事岂可对人言说
很久没去书店逛了,一是买的书还没读完,二是觉得可读可不读的书太多。但趁着周末,还是走进了一家书店,琳琅满目的书,新书不少,给人一种很震的样子。我走来走去,没有买下什么。后来发现居然可能空手而回,干脆就选了一册:韩石山的《此事岂可对人言》。
他的书,我读过的有《纸窗》几种,说不上多么喜欢,倒是常常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他的文章,总的来说,说不上是多么喜欢。有一阵子看到他的文章,特绕。绕来绕去,很没劲的那种,但就在读得没兴味时,忽地来个句子,惊艳的吧。另外,给我的印象就是,老韩(他这么自称,且这样称呼吧)是属于没事找事那种,老是跟别人争论(当然也有别人给他争论),但我觉得争论就是争论,犯不着动刀动枪的——我的意思是不必那么具有火药味。有段时间,他跟流沙河争论“的”,后来也是不了了之。我猜想,一个作家老老实实写好自己的作品就行了,争论那么多干嘛呢?不能当饭吃,有时也不管学问的事。
《此事岂可对人言》大概多少也有这种意思的吧。虽然读他的文字晚,而且少,原来我也是随大溜的那种:啊!老韩,他的东西不看。但一谈论起他来,却头头是道。这种做法当然是要不得的。胡适之说,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做研究应该如此。不读老韩的作品你怎么去评价他的文章?以偏盖全,何况自己也没有练到一叶而知秋的境界。这样的毛病实在不是好事情,老韩看了这种反驳他的文字倒说不定躲在一旁窃笑不已:那家伙,最基本的都没搞清楚,还想打倒我呢。
以前,总评论这件事,就是逮着有兴趣的话,就说一气,不管怎么样,觉得有三分道理就有些理直气壮似的,一下笔就可以洋洋数千言。但看了那么多有关评论的文字,忽然觉得自己没了底气,虽然知道一本书好在哪儿,却想着这么样的评论是不是过分了点,诸如此类的想法跟着就出现了。虽然明白评论就是以识见取胜。比如在鲁迅与胡适之争中,我觉得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老韩说“读鲁迅的书让人长脾气,读胡适的书让人长学问”,这也没错的啊。在一个宽松的语言环境中,只要说的有道理的话,就该去听一下,反正这又不是坏事情。
看这本集子,让人更明白了老韩的想法。比如他说前辈风流实难及,他说经典有红色白色之分吗。诸如这样的话题,当然不是时髦的,有可能有一些说法反而让人不舒服,但他发在报纸上,现在又收到集子了,可见,他也是一个固执的家伙。别人不认同,那是别人的事了。在第一辑里,看到了老韩的经历,可能是最家常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从中却可看出一种为文为人的脉络在。
老韩在他的博客上说,小说写不动了写散文,散文写不动了写评论,评论写不动了做问,学问做不动了作讲演。——这十几年,我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不,该说是堕落下来的。就让这博客见证我继续堕落的轨迹吧。其实,这哪儿是堕落啊。不过是见证了他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变化,在我看来,这好歹也是一种难得的人生经历。
《此事岂可对人言》韩石山/著作家出版社
那莫名忧郁的青春
那莫名忧郁的青春
第一次看岩井俊二的《情书》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跟朋友在一起看,清澈美好,激动的一塌糊涂。以后多次重温《情书》。后来,他的电影依然喜欢,不仅是因为那种唯美而残酷的青春,还有那如夏花般绚烂的爱情。《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就是在这样的惯性之下看的,虽然我算不上岩井俊二的“粉丝”。
先看了电影,依然是岩井俊二的味道。但现在又看到一册名叫《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电影小说版。有点不大习惯,因为一开始上来就明白了那个结局,然后倒回去。如此的小说多少有些俗套:莉莉周出生于
故事发生在田园风景广袤幽静的彼端。默默忍受着同学欺负的莲见雄一,逐渐变得自闭孤僻。他只有在歌手“莉莉周”的歌声里寻求安慰,习惯于在“莉莉周”的网站BBS和别人交流。在这个虚拟世界里,他和一个叫“青猫”的ID相遇。随着倾诉的话语愈加痛楚,他们互相安慰,彼此温暖,约定在莉莉周演唱会上见面,那一晚,当莉莉周的音乐响起,在那个现实与虚幻的交叉点上,却爆发成一个残酷的青春物语。
这样的小说,如果让80后郭敬明来诠释,于是就只剩下了唯美,别的味道尽失,我不是说郭敬明的文字不好,实在是跟岩井俊二差了一大截,不由得令人觉得这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虽然混搭是时尚,如此的混搭在一起不是时尚,实在是对小说或电影的误读。不,那不是误读,是对小说或电影的犯罪。好在,不满意小说的话,还有碟子可以弥补,那就找一部来,看一下也好。
青春气息在小说中到处浮现,那是莫名忧郁的,少年式的。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可那时我们都觉得那些事天经地义,没有被反驳的道理。这样的年纪特别多事,特别有些执著,哪怕错了,也难以回头。莲见雄一怯懦,但骨子里有一种勇敢在,于是,在那一刻,不顾一切杀了“青猫”,呵,有些残酷的岁月,那时还不知道人生的艰难,所以做什么事都会义无返顾。
影评人安然说,岩井俊二是一种青春。青春是一种心态。就像英国作家约瑟夫·康拉德的小说说的。一张张脸上都打了褶,起了皱;劳役、欺诈、成功、爱情,全都在我们的脸上留下痕迹,我们疲倦的眼睛还是在探索——始终在探索——焦渴地在向人生探索什么东西;可是我们还在期待的当儿,它已经溜走了——已经无影无踪地,在一声叹息、一道闪光中逝去了,随之而去的是青春,是力量,是充满着色彩的幻梦。然后,告别莉莉周,不再岩井俊二。
《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岩井俊二/著 张苓/译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定价:28元
时光之书
时光之书
锦城东,龙泉驿。我住的地方离那儿不远,出门,赶车,大半个小时准到。可说起故事来,我知道的少,那是因为没有地方了解,也许有,我没有找到地方罢了。有不少外地的朋友过来,说去哪儿看看好?锦里假眉假眼的,不看也罢。武侯祠、杜甫草堂寻不到当年的风流余韵,也不必看的。但我会推荐去桃花诗村,这是成都的一个新景点,很多人没来过,各种景观是纯天然的,照流行语来说,就是生态完好。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道水。
不过,一问我有什么故事,我就偃了。晋希天的传说当然是晓得的,石经寺、洛带也都略知一二,但也仅是一二而已。听到精彩处,自然会有人追问,还有吗?当然还有,下次吧。这样的解释当然不过瘾的。现在好了,因为有本书是《龙泉驿民间文学故事三六五》,这里的龙门阵随便摆出来都是有根有据的,我拿到书,就乐,下次谁在问我这故事,我可就不再怕没有下文了。
说到故事,我想起了那本著名的阿拉伯故事集《天方夜谭》,那故事可真是庞杂的很,也极吸引人。第一次读的时候,那种异域的风光,叙述的风格,是跟平时所见到的《故事会》或《民间文学故事》是不同的,惊喜非常。至于说到民间文学,有不少地方都出过类似的书,老实说,做得不厚道的多,要么是歌颂要么是讲一些子虚乌有的传说什么的,这也没什么,关键是好看归好看,到底意义何在呢?说不上来的吧。可也有好一点的,但仍然脱不了老传统的路子。我不是说那些传统没有意义,而是说今天的民间文学应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要不,这样的民间文学也就没有多大意思的。
但也有例外。比如这本《龙泉驿民间文学故事三六五》,虽然讲的故事依然是庞杂的,是民间的,是传说的,但也不仅仅是这样,因为它有自己的思想在,即用今天的眼光去打量这些故事,检讨历史,不过,它不是严肃的史书,而是民间故事,也就不失民间故事的趣味,传说归传说,但有了视觉的不同,故事也就与古时的各异。这正如叶翁圣陶评价的《一千零一夜》那样:“仿佛一座宝山,你走了进去,总会发现你所喜欢的宝贝。虽然故事是一个长故事,但是我们若截头去尾,单单取中间包蕴着最小的一个故事来看,也觉得完整美妙,足以满意,这譬如一池澄净的水,酌取一勺,一样会尝到甘美的清味。”这个评价对《龙泉驿民间文学故事三六五》也是十分适合的。
为什么这样说?龙泉驿的各种故事就很庞杂,枝枝蔓蔓,千头万绪,往大了说,一个长故事也是不能穷尽龙泉驿的故事,这毕竟是一条起兴于唐的“汉唐巴蜀古驿道”的主道,散落的民间故事犹如碎玉一般,那就不妨去看这些小故事吧,也很是不少。如此的环环相扣,精彩处自然有精彩,巧妙处亦见龙泉驿人的处世风格,有许多故事是龙泉驿人的优异品格的隐线一般,从今天的龙泉驿人身上依然可以看到。盖从古至今,那是一脉相承的,今天来看这样民间故事,意义就在于能透过昨天看今天,看未来。
好的民间故事是一部大书,犹如时光之书,在岁月的长河里,可能仅仅是一簇簇浪花,闪光处是显而易见的,更不乏文明的碎片。它不仅在于对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性,更在于能知史鉴世。如果从这个意义来看《龙泉驿民间文学故事三六五》,它是能担负起这个责任的。
东写西读的小趣味
东写西读的小趣味
以前,常常在报上看到安迪这个名字,文章做得自是高妙,尽管有些材料也是经眼的,却没有发见,可见也只是闲看书的料。前几天,在成都见沈胜衣,闲谈中就说到安迪,他呵呵一笑,且说安迪就是陆灏,尚有柳叶、陆侠等笔名写文章。据说曾与沈昌文等人化名“脉望”,主持了辽宁教育出版社名动江湖的“书趣文丛”;之后几年间,更是独力编辑《万象》,一手确立了这本杂志独树一帜的风格。
这正如钱锺书曾给陆灏书信云:“具有如此文才,却不自己写作,而为人作嫁衣,只忙于编辑,索稿校稿,大似美妇人不自己生男育女,而充当接生婆。”当然,在看到“美妇人”的《东写西读》时,犹如与老友瓜棚豆架下闲谈,也有一种幽趣,可也算是一种惊喜。
陆灏显然是剑走偏锋的高手。所以他谈论钱钟书和杨绛曾怎样捉弄傅雷,潘光旦巧译希腊美臀爱神名字等谐谑故事,牛郎织女神话经过什么样的解构,《洛丽塔》电影中文译名“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出处,福尔摩斯是不是以王尔德为模特……不过,看似琐碎,识见精到,字里行间时时透露出让人兴奋的新见解。如揭示梁山好汉的排名“就是按阶级和贵贱来划分的”,又如以《剧院》中的文字来论证毛姆的同性恋情结。这些东西集合在一束,倒也很得笔记的神韵,同时,常常给人有微言大义之感,可以说这是更有一种难得意味,直令人低回不已的正是这里。
读书当然是因为好玩,不为做学问,不为写论文,读到有趣处不妨拿来与友朋分享的。陆灏的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大抵如此。且看他笔下的施蛰存:“午后的阳光撒在窗外的阳台上,窗下书桌上零乱地堆着书报文稿信札,九十岁的施蛰存老先生坐在书桌前,嘴里衔着雪茄。我坐在他身旁,抽着烟,一老一少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这个场景,九十年代上半期不知有多少回,几乎每一两个月就有一次。”这样的景致是令人怀想不已的,不免感叹一番“余生亦晚”。
这书的封底说:追求小趣味、看不到大问题的读书方式,虽然在正宗的历史学家看来,只是文人们地地道道的浅见薄识,但对我这样读书只求趣味不为写论文的人来说,几乎就是全部的兴趣所在……不过,在看这本小册子时,我就记起了胡洪侠的《老插图新看法》,同样谈的是东西文化,对比着阅读,也是大异其趣,且看从那些一卷卷书之间,寻求到的一种阅读的境界,也见得风情。这种小趣味尽管小,亦是小品文的气象,并小到精妙绝伦的了。
《东写西读》 陆灏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18.00元
与黑泽明相遇
与黑泽明相遇
我不是影迷,对电影界的事知道的不多。但黑泽明是例外,可以说是心仪已久的了,因为他的一些电影,看了个七七八八。不过,在拿到他的自传《蛤蟆的油》时,我还以为是形容他的创作欲望什么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那么回事。
“蛤蟆的油”,源自日本民间流传的故事。外表丑陋而且多长了几条腿的深山蛤蟆,被人抓到后放在镜前或玻璃箱内,蛤蟆一看到自己丑陋不堪的外表,不禁吓出一身油——“蛤蟆的油”是民间用来治疗烧伤烫伤的珍贵药材。黑泽明晚年回首往事,自喻是只站在镜前的蛤蟆,发现自己从前的种种不堪,吓出了一身油。但他抱定“不要怕丢丑”的心态记下了这些事。一个晚上,把书看完了,松了一口气,不是因为故事的紧张,而是叙述的平淡,而不乏机趣。时不时还会涌出一个念头:嗨,黑泽明这家伙很有趣呐。
黑泽明孩提时代自称孱弱的“夜哭郎”,动不动就哭鼻子,那时有不少人觉得他是挺讨厌的家伙吧。不过,他后来痴迷于绘画和电影,幸得哥哥的启蒙而踏入电影界,又执导《罗生门》等影片而成为世界级的导演……凡此等等,黑泽明坦然直面过往的一切,比如他说年轻时,常常喝酒,甚至写脾气如何坏,诸如“我脾气不好,经常很暴躁”,“我很固执,固执得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之类的句子有不少,可见他对这个有清醒的意识的。事实上,坏脾气固然导致了《白痴》的失败,却也造就了《罗生门》、《七武士》、《乱》等一大批电影的成功,因为不能坚持己见,就不能创新。在我看来,这正是他的好玩之处。
黑泽明是个登山爱好者。闲暇时分,他时常去登山,“我好不容易爬上了山顶。山顶的前面就是极目千里的广阔天地和一条笔直的大道。”写这段话时,黑泽明刚刚升任日本PCL公司的正导演,他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人生就是登山。”耐人寻味的是,黑泽明在登上世界电影艺术的最高峰,他却以罗生门做了一个比喻---门这边是小明(黑泽明小名),过了这个门才是黑泽明。他就像一个智者和通人,在淡淡的叙述中让众人把他看的更清楚一些。
另外,在书的“写在前面”,黑泽明介绍了自己对写自传的看法,谦虚得不得了。一开始也有许多人劝他写自传,但他都敷衍以对,因为“我并不觉得自己个人的事多么有趣,值得把它写出来”,“再者,如果写,那就全都是谈电影的事。因为,从我身上减去电影,我的人生大概就成了零”。后来,是有人提出要求,希望他写写自己,盛情难却,加上受了前辈大师让·雷诺阿和约翰·福特的正反影响,于是才有了该书面世的可能。黑泽明觉得,既然有不少人想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么,写写这方面的东西也是该尽的义务了。真是谦和的老人!为写此书,黑泽明还找来很多老朋友,与他们促膝长谈,以唤起往昔的记忆,并向他们付出的辛劳致谢。这与时下的艺人动不动就以江湖老大的姿态写自传相比,真是客气得可以,那种礼貌更不用说了。建议,艺人写自传时,不妨读一读这本《蛤蟆的油》。
《蛤蟆的油》 [日]黑泽明/著 李正伦/译 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11月版 定价:25元
阅读黄裳
托妮·莫里森与黑奴
托妮·莫里森与黑奴
母亲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也有例外,比如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作品《宠儿》中的塞丝就是。事实上,身为黑人的作者有很大的野心,即把没有任何战争情况下,黑人被奴隶制统治三百年中,过着怎样的非人生活,其中又有多少黑人残死,小说可以说是这一段历史的缩影。因此,小说于1987年出版后即引起了各界的反响,并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这也是她日后获得诺奖的重要原因。
小说讲了一个普通黑人女奴隶塞丝的故事,她一生都过着痛苦的生活,直到她带着两个孩子逃生,想逃离这样的生活时,白人主人的追捕队已经赶来,她做了决定,她要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她不希望孩子将来过着和自己一样的生活,由于时间不够,她只杀了一个小一点的孩子,是那个没有来得及取名字的孩子,为此她被关进了监狱,但是她没有后悔,她是多么得爱那个孩子,在孩子的墓碑上写着宠儿两个字,这是死去孩子的名字,因为她没有足够的钱,没有办法刻上亲爱的宠儿。十八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和塞丝、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D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还纠缠和引诱保罗·D,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毁坏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以此惩罚塞丝。故事看上去荒诞,但却毫不做作,杀子事件是层层拨开的,让人在不经意中感到震惊,同时揭示了美国奴隶制给黑人造成的巨大的、无法言说的痛苦,以及给黑人造成的巨大心理阴影。
美国南北战争前后,蓄奴制影响社会进步的障碍,以至于反抗这种政策的人日趋增加,有一些小说即描写这段岁月的生活。不过,有种说法是,《宠儿》跟一个案子有关,那时有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奴曾带着她的几个孩子从肯塔基州逃到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带人赶来追捕,玛格丽特·加纳看到自己一家自由的希望破碎,绝望之下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斧子,砍断了她的小女儿的喉管,因而遭到逮捕。她成为反抗《逃往奴隶法》斗争中一个著名诉案。一些好事的专家为此进行的考证没有结果。因为这与小说有多大渊源,并没有得到莫里森的证实。
老实说,读托妮·莫里森的小说有些费劲,它就像一条水流湍急的河流,很多地方需要你不时要回过头去看一看,才能真正领会或者体会某个段落甚至某个句式在此处的真正作用和妙处。很显然,莫里森的精致和细腻是隐藏于内的,她不像大多数女作家那样给人表面的光滑和流畅。莫里森的这部小说用她自己的说法是“重现回忆”,不过,重现的是过去奴隶制惨痛经历的集体记忆。而这正是她作为一位黑人女性作家对于种族的理解不同所在。同时,黑人女性的身份恰恰是她进入杰出的西方现代文学大师行列的保证。
《宠儿》 [美]托妮·莫里森/著 潘岳、雷格/译 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9月版 定价:25.00 元
科学精神的形成
科学精神的形成
对于科学,我是属于挺崇拜的家伙。看见跟科学有关的东西,就忍不住翻一翻,哪怕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这样当然不是为了增加些知识,而是了解科学的趣味。在我这样的凡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说辞了。不过,这也有例外,比如对巴老头——加斯东·巴什拉的书,是不可放过的。不是因为他被认为是法国新科学认识论的奠基人。更多的是把科学解说的那么有趣,毫无疑问的是,科学总跟枯燥有关的。
在他的《火的精神分析》中,有不少朋友说,看的最后没有了兴趣,这也难怪,毕竟科学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的,再加上不同的阐释,自然就会引向不同的方向。在看过《火的精神分析》之后,就很容易错过他的另一本书《科学精神的形成》,“认识论断裂”概念的著名论述就在这里。在书中,他更是提出了:对科学的耐心作心理分析等于回到科学精神的三种状态,,也就是某种以兴趣为特征的三种心态的法则。
幼稚或世俗心态,受天真的好奇心驱使,看到最微不足道的实验现象都觉着诧异,玩物理是为了消遣,为了有机会摆出严肃的姿态,收集各种做收藏家的机会,即使在思想的乐趣中,这种心灵也是被动的。
教授心态,为自己的教条倍感自豪,恪守自己最初的抽象,一成不变,终身依赖年轻时获得的学术成就,年年侈谈他的知识,把自己的论证强加于人,兴趣都在自如地支持权威的演绎推论之上,像笛卡儿教育他的仆人那样,或者像大学学衔考试合格者教育市民百姓那样。
最后是忍不住要抽象和提取精华的心态,那是痛苦的科学意识,陷入始终带着缺陷的归纳兴趣,从事危险的思想游戏,没有稳定的实验支持;时刻受到理性驳斥的干扰,不断质疑从事抽象的特殊权利,但是又确信抽象是一种责任,是唯一的科学责任,是对世界思想最终的纯粹占有!
这样的状态和兴趣大概就是所谓的科学精神了吧。同时,他深入探讨了前科学精神的各种根本谬误,揭示了前科学时期的精神风貌,并澄清了科学精神的实质。这一点很重要。原来,我们总以为自己了解了科学的真谛,在看这本书时,我忽然会发现以前真的误解了科学,“而只是科学闹剧的参与者或它的忠实观众,或者,是一个搞错了对象的抨击者。”
巴老头说,一位研究科学思想演变的哲学家,对坏的作家、好的作家、自然科学家和数学家都要涉及,很难不给人怀疑一切的印象,但他采用的怀疑的口吻并不太合乎他本人的信念,因为他坚信人类思想在不断进步。这多少有为自己辩解的成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使他更容易为读者接受,哪怕是我这样仅仅热衷科学的人。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巴老头在书中展现了一道中世纪以来的精神奇观,我们将从中了解炼金术士的爱欲、化学中的两性斗争以及欧洲皇宫中的电实验闹剧。但是,巴什拉谈论的仍然是科学精神的问题,只不过是用了他自己的方式。这种方式应该归结为清晰晓畅的文风,以及犀利、明确的思想性格。在我看来,科学精神的形成不仅要存在学究之间,也要推广开来,才更有意义一些。从这个角度看,《科学精神的形成》则像一个普及版了。
《科学精神的形成》 [法]加斯东·巴什拉/著 钱培鑫/译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定价:24元
人民南路上的房龙
| 我淘书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以前都是零散的在旧书铺淘一点,因为不知道书的好坏,不敢去翻更多的书,只是买点喜欢的作家的书。后来,在2000年的时候,我在岷山饭店后面的一家文化单位上班。开始陆续买一些书。 那时,成都的街头巷尾还有不少的地摊书买,常常吸引了我这样不怎么读书的人的目光,记不得有多少次流连于旧书地摊了。有次,一位朋友给我推荐了两册房龙的书:《房龙音乐》和《名人画像》(太白文艺出版社版)。郁达夫曾说:“房龙的笔,有一种魔力……是将文学家的手法,拿来用以讲述科学……无论大人小孩,读他书的人,都觉得娓娓忘倦了。”房龙那时是一代知识分子的偶像,不少人作文不引他的文字似乎就是不深刻似的。在书摊上的常见的买了回来,自然是十分的喜欢。 不过,这两册书不大好找。我跑了一些书摊都没有遇到过它们。那时上班下班都必经过人民南路三段,路的两侧有不少绿竹,在那儿就有不少的旧书的地摊。我就挨着寻找,先是看见一册周作人的《雨天的书》,有点破旧,50年代的本子,问老板,5元。我还至2元,他不买,只好走掉,相信在地摊上淘到这样的书,多少也不是很困难的事。但从此再也没有遇到过了。 在人民南路寻觅了不知好多次,都是失望而归,要是买一册武侠小说倒是遍地都是,随便挑选也能找到满意的册子。但房龙的这两册书怎么也没有遇到。正在沮丧,想着无缘再见的时候,却不期然在街头遇到了,那可真是一种喜出望外。 有天,我陪朋友逛这些旧书地摊,在一个不显眼的摊子上摆着不多的书,大多人从这走过,都会扫一眼而去。我看了看,也没有什么可买的。就在我转身欲离去,忽然又回头看了看:《房龙音乐》和《名人画像》正躺在那儿,似乎在向我招手。赶紧拿起,看了看。老板说两册6元。也不还价,就拿在了手里。刚走不远,只听一个女孩的声音对老板说,有没有房龙的书,老板说,刚才卖了两册出去。我没敢回头望,生怕被对方抢走似的。朋友走在身后说,干脆把那两册书让给她,也是是一种艳遇也未可知。可我说什么也不肯。艳遇在我看来,倒没有这书靠的住,买回家至少不用担心它什么的了。 后来,我在人民南路还买过一册聂作平著的《房龙图话》(四川文艺出版社版),这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大约是很房龙有关的吧。不想多年以后,跟他坐在一起喝酒,倒是忘记了请他签名的事了。说是他的粉丝也是毫不为过的。 这以后就常常逛人民南路的旧书摊,不知道哪一天起,它们就风卷残云般的消失了,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些旧书摊。现在,偶尔翻起这些书,依然会想起这陈年旧事来。 |